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老百姓做事最幸福——四川高洁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澜

资阳日报 2016-06-23 16:18 大字

陆澜,女,现年39岁,自2002年担任资阳市维护权益律师团律师以来,先后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6余件,使职工共获得290万元调解执行款。她始终用心、诚心、尽心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民服务,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将他们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用法治理念撑起正义蓝天。

当好法律忠实卫士。2010年12月,陆澜随乐至县工作组不远千里前往沈阳,参与在沈阳某城际铁路工程施工中不幸受伤,造成高位截瘫的乐至县蟠龙镇晏家沟村农民工王某工伤赔偿调解处理。在沈阳短短的7天里,陆澜感冒了两次,瘦了4斤,但她没有放下工作,而是和工作组同志一起与对方进行了8次艰难的谈判。最终,用工单位不仅被我方证据折服,更被陆澜同志这样的认真与真诚所感动,达成一次性赔偿伤者100万元、家属所借支的106107元全部由公司报销的协议。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王某深有感触地说到:“这是我们公司建立以来座谈时间最长、赔偿金额最高的一个案例。”

当好社会维稳卫士。律师必须要有责任担当。2013年3月12日,10多名职工集体到县总工会讨要说法,要求某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讨回自己的双倍工资、高空高温费用等待遇共计1564200元。作为乐至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的她,顾不上吃午饭,气喘吁吁赶到现场,耐心细致地引导他们进行法律维权,将此次纠纷引入法律程序,在随后的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中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成功为他们讨要工资。陆澜用一个律师的责任与能力,得到了维权职工们的一致好评,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当好家庭和谐卫士。2009年9月,某公司职工陈某在县城某医院产下一女婴,次日发现婴儿皮肤轻微发黄,主治医生没有及时积极治疗,违反医疗常规不做血规检查。后在省上医院诊断为核黄疸致脑瘫痪,留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近10万元,并欠医疗费3万元,医院已停止给女婴用药。面对女儿病情的加重,夫妻二人心如刀割,如果不用药,女儿将会有生命危险。陆澜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与某医院联系,协调其垫付医疗费,但医院称没有过错,不予垫付。经起诉至法院,最终鉴定本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由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该女婴的各项赔偿费用得到了落实。陆澜的付出,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幸福。

陆澜已记不清援助的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的模样了,但是她相信,他们在经历了坎坷波折后,一定能走上新的幸福的生活征途,这也是她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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