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乐至工会权限收放有度
■ 段玉清 吴晓君
6月20日,乐至县劳动镇新观音双祠堂村务工农民唐朝珍来到镇工会工作委员会申请救助。由于丈夫患病,本人残疾外加身体不好,唐朝珍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得知可以申请救助,唐朝珍很快就去镇上申请,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救助申请当天就通过了初审,不久就能建档领到救助款了。
在乐至,像唐朝珍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以前在救助方面,总工会不仅有建档、审批等权限,还与基层工会组织一起行使评判、监督等权限。”乐至县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年底开始,县总工会将建档、审批等权限下放、裁判监督权回收,一方面县总工会避免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职责交叉,另一方面,困难职工(务工农民)可就近到乡镇工会组织申请救助。
放权:减少环节 方便群众
不久前,大佛镇圣寿寺村务工农民周应的银行卡里收到了工会发放的2000元帮扶资金。
周应回忆,以前申请救助,要分别经过村、乡镇、县等三级工会组织的审批。圣寿村距县城30多公里,每次他都要前前后后跑两个月才能拿到补助。而如今,每次镇上逢场时,把材料交到镇工会审批,就能拿到钱了,方便得很!”周应说。
自去年年底,乐至县总工会不仅将困难职工(务工农民)档案的纸质资料建档权、审批权下放,还将专项资金和补助经费的使用权、兑付权下放。
权限的下放,提升了基层工会工作者的责任感,释放了他们的服务热情。6月19日,宝林镇工会工作人员主动向该镇煤炭沟患有乳腺癌的特困农民工张某打电话,让她将2015年上半年的病情诊断书或药发票交到镇工会办公室,以方便办理救助金发放事宜。
“办事环节、办事时间、成本都有所减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乐至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与县总工会相比,基层工会组织对当地职工、务工农民等情况较为了解,权限下放很大程度上让基层工会真正活起来、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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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权:审核监督 公开透明
审核、资金等权限下放,如何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
首先乡镇把好救助对象的“摸底关”。由于基层工会组织对职工、务工农民情况相对熟悉,在审核前,都要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放生乡一农民唐某的女儿考上大学,以家庭困难为由,向放生乡基层工会申请帮扶。为此,该乡工会干事等人对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完全可以负担女儿上学费用,便没有批准唐某的申请。
为把好审核第二道关,乐至县总工会还将裁判、监督权限从乡镇基层工会组织上收回。每年资金下放后,县总工会机关人员分组负责,根据乡镇的专项资金实名发放表,通过电话抽查、入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保证救助对象情况的真实性。此外,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从去年起,乐至县开始探索“上卡直发”工作模式,目前已为120名救助家庭办理了银行卡,确保了资金实实在在地发到困难职工(务工农民)手中。
审批等权限下放,裁判监督权限收回,改革效果显而易见。以放生乡为例,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有120户困难职工(务工农民)建档,其中权限下放后新增40多户。从乐至全县来看,权限下放半年来,全县共救助困难职工(务工农民)2300多名,同比增长8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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