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中院:依法治市工作连续四年第一

四川法制报 2019-07-31 00:34 大字

本报讯(温树元 刘晗 吴杰 记者 吴显云)昨(30)日,记者从资阳中院获悉,资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近日通报全市2018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该院在2018年全市依法治市考核中获得市级机关第一名。自2015年以来,该院已连续四年获得第一。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稳步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聚焦执法办案,狠抓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依法精准打击赌博等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安岳县法院审结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7万余元。

二是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稳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推动实现涉2000余购房户的“优品上城”楼盘复工建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安岳县法院探索“司法+行政”家事纠纷协同化解机制,与县民政局联合组建“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参与全市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妥善处理拆迁安置等问题。

四是持续攻坚执行难,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资阳中院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兑现执行案款2.66亿元。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乐至县法院创新“两会一班”攻坚“执行难”,入选省委《四川改革专报》。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要求,严格实行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全市法院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等办案组织自行签署的裁判文书达96%。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实行院庭长指定分案要求,发挥院庭长带头把关、示范作用,让优质审判资源从幕后重回一线。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四类案件”的标识、流转等措施全程留痕、全程监管。落实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要求,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建立“分层递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繁简分流快速解纷机制,雁江区法院设置专职程序分流员,实现案件甄别登记分流集中处理和高效流转。

六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开展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巡回审判90余次。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职工等旁听重大案件庭审200余人次。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资阳中院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联合马鞍九义校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乐至县法院以四项举措推进“关爱农民工”行动,安岳县法院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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