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棚”必查 查实必改 资阳市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资阳日报 2018-12-13 07:20 大字

调研组调研。□ 本报记者 李小凤

“这片以前是硬化的水泥空地,供游客休闲,现在我们全部复垦,用来栽种西瓜。”12月8日,在雁江区迎接镇龙滩村龙洞湾生态旅游区的游客接待中心,该生态旅游区项目负责人杨维彬向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四川调研组一行介绍道。

当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由自然资源部耕保司耕地占补平衡处处长杨忆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中心副主任卢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副处长李晓白等人组成的四川调研组负责在四川省各地市州随机调查了解“大棚房”及其整改情况,资阳市相关负责人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位于迎接镇黄添村阳光百果园及龙滩村龙洞湾生态旅游两个涉农项目进行现场督导调研,并针对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检查结果,阳光百果园未出现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情况;龙洞湾生态旅游区的游客休闲中心硬化面积超标,目前正在整改复垦过程中。

杨维彬介绍道,他是最先一批主动整改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以前对相关法规的认识不到位,觉得自己承包了几个山头发展种养殖和观光农业,拿一块空地修建娱乐场所,供游客休闲觉得并无大碍。”直到“大棚房”问题调研组确定这些硬化水泥地属于违规用地,他立即着手复垦,并为这块空地找到了新的用途——种植西瓜。

现场考察后,调研组立即召开了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汇报会。汇报会上,杨忆兰表示,清理整治“大棚房”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调查,资阳的“大棚房”问题并未出现棚内建房屋、别墅等严重违规情况,但依旧存在违规硬化地面、超标建设农用设施用房等不容小觑的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汇报中提到,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国省“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有关精神,并议定成立资阳市专项清理行动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专项行动,各县(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收集整理相关信息,逢“棚”必查,查实必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汇总各类违法违规情况,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根据核查、清理情况,全市共清理排查出农业设施5626个,占地9888.45亩。其中:塑料大棚4639个占地4856.18亩,日光温室2个占地231亩,连栋温室41个占地159.57亩,其他944个占地4644.7亩。其中违法违规情况,各地上报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问题132个334.12亩(其中基本农田13.43亩)。从分布的区域看,临空经济区2宗6亩,雁江区53宗136.91亩,安岳县68宗172.27亩,乐至县9宗18.94亩。从项目的性质看,涉及乡村旅游项目13个28.63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10%和9%;种养殖项目54个133.28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41%和40%;各类加工厂项目55个133.91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41%和40%,其他项目10个38.3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8%和11%。近四成为种养殖项目和各类加工厂项目。从违法违规的主体类型看,法人项目89个235.62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67%和70%,个人项目43个98.86亩分别占全市发现问题个数和面积的33%和30%。违法主体法人化倾向明显。

多知道点

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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