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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资阳日报 2018-01-07 11:53 大字

本报讯(杨文清)近日,中消协表彰了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消委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安岳县消委会秘书长程刚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据悉,市消委会已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近年来,市消委会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结合本地实际,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着力四个“持续”,加强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促进资阳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持续抓维权公益宣传,多渠道传播消费维权信息。利用传统节日、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掌上维权通道(在全省消委系统率先开设“资阳消费者之家”微信公众号、“资阳3·15消费维权”网站)等形式深入持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

持续抓社会监督服务,强化社会公信力。针对全市消费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投诉商品及服务,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消费调查活动,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有序竞争,保障消费无忧。围绕消费热点、群体投诉、疑难投诉和一般消费纠纷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两年来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51件,调解处理消费者纠纷75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接受消费者咨询服务933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3.79万元。

持续抓机构建设,为消费者织建“保护网”。依托工商系统12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积极拓展消费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积极深入农村和基层推进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完善诉案对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市级消委维权协会1个,县级消费维权协会3个,建立在乡镇分会50个,在村、组和公共服务企业设消费维权联络站(点)159个,“消费维权进园区”维权服务站4个。

持续抓部门配合,强化维权合力。通过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配合质监部门开展“诚信兴商质量宣传月”活动、配合食药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以及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商品服务专项整治,督促有关经营企业强化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消费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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