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调解 家属获赔22万元
本报讯(杨文清 记者曹礼芹)6月23日,安岳县永清镇五桂村村民王某的家属在当地工商、消委会、公安等部门的调解下,获赔因供水器突发爆炸致王某死亡的费用22万元。
6月15日, 68岁的村民王某家的无塔供水器突发爆炸,造成王某当场死亡。6月16日,王某的配偶唐女士及其亲属一行到永清工商所、消委分会投诉,称此爆炸案是供水器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当地工商、消委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积极安排专人参与调查,弄清真相,维护消费者利益。经初步调查,2016年3月上旬,安岳县坪河乡李某为王某新修的房子做水电安装,并附代销售了一台无塔供水器,安装在灶屋内。2017年 6月15日早上6点左右,供水器突然发生爆炸,导致王某当场死亡。根据爆炸现场调查情况,经厂方确认,事故原因认定为因气压阀设计有缺陷,供水器长时间工作导致气压过高,发生爆炸,最终酿成致人死亡惨剧。按照《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经济实际情况进行了核算,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抢救费、交通费用共计22万元。
同时,安岳县工商局、安岳县消委会根据此案,编发消费警示,提醒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吸取教训:由于无塔供水器是由供水器、气压阀和电机组装而成,其产品分别来自多个生产厂家,抽样检测也较为困难。农村消费者要使用无塔供水器,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必须安装在室外人烟少的地方,并安装好防护栅,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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