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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高温补贴你领到了吗?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7-24 00:19 大字

大汗淋漓的劳动者。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刘鑫

“小暑不算热,大暑正伏天。”昨(23)日,带来滚滚热浪的大暑节气正式登场。早在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多部委就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那么在高温天气下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到底有没有拿到高温补贴呢?

7月15日至20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处在建工地,对于“高温补贴”这个话题,不少农民工都表示,“知道有这个政策,但具体怎么回事,不清楚。”也有不少农民工直接表示,“从来没拿到过。”那么,高温补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农民工拿不到高温补贴又该怎么办?带着一系列的疑问,记者决定刨根问底。

走一线

见识过“高温”但没见过“补贴”

“高温补贴?晓得呀!”面对记者的提问,在绵阳市涪城区一在建工地里,来自三台的农民工徐师傅告诉记者,他从1997年左右开始外出打工,基本上都在建筑工地里找活路,每年夏秋的高温季节基本没有休息过,听说过有“高温补贴”,但并不十分了解。至于发放问题,“从来都是工长按月结给我,基本每月都是一个价,比较固定。如果天气特别热了,有时候会发点儿免费西瓜、绿豆汤之类。”

无独有偶,来自安岳县的姚大姐,常年在成都一家政保洁公司上班,无论暴雨暴晒她都会准时达到雇主家里开始工作。在与她聊起高温补贴方面的话题时,她一脸茫然地说:“还有这个政策?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最近天气那么热,我每天要跑2到3个雇主,也没听说公司要发啥子高温补贴。”

情况还远不止于此。在成都地铁2号线上,来自龙泉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我晓得有这个政策,但是我们单位从来没发过。”

成都市高新区附近的几个在建楼盘工地里,大多数施工方都在显眼位置摆放了凉茶、水等,并在楼盘部分区域贴上了“高温时间段,停止施工”等提示语。但在记者实地走访时,仍有几名钢筋工在施工棚里拧着钢筋,上前询问后,他们告诉记者:“没领过高温补贴。我们经常是这个工地干完就跑下一个,包工头、老板都常常换,那个会给我们发高温补贴嘛?”

7月20日,成都最高气温36度,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一小区,记者遇见了从事家政保洁的王师傅,他说:“这段时间天气太热,好多业主家里都在要求清洗空调,我基本上一天要跑3到4家雇主,公司要补贴40元‘高温费\’,但是不是高温补贴,我就不知道了。我觉得公司还想着我们,我很满足。”

顶着高温酷暑、长期高空作业的王师傅显得很满足,但另一个行业的小刘可就有意见了。

今年27岁的小刘,是成都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告诉记者:“我送一件快递最高抽3%的货品价提成,一天要跑二三十家,一般一个月能挣四五千元。公司从来就没提过高温补贴的事。如果我去说,万一把工作给丢了,咋办?划不着!”

包打听

高温补贴有规定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对于农民工而言,挣钱显然是摆在第一位的,对于“高温补贴”这样的政策,他们大多选择了沉默。因为工作、挣钱、养家,是他们不能放弃,也不敢放弃的底线。

那么,就这么听之任之。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早在2007年,四川省就根据国家规定,建立了职工高温津贴制度,明确要求室外温度达到35度以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不含33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012年,省人社厅还制定了 《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早先的每人每天6元至1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同时,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不仅如此,相关职能部门还针对 “清凉饮料充当高温补贴”“冰糖绿豆也算高温津贴”等具体情况,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用工企业、用人单位发放消暑饮品等作为福利、补贴是可以的,但不能与高温补贴相抵消。因为相关政策明确写明: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除此之外,在高温补贴具体操作层面上,四川省相关职能部门不仅细化政策,而且有针对性地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无疑给广大农民工、特种工人等群体,提供了一份强有力的保障。

但实际情况却是,在政策的执行层面上,农民工群体流动性较大,难以做到精准发放;政策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督促力度更显不够。

支个招

掌握好“主动权”不让补贴成为口号

省人社厅方面介绍,对于农民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几乎年年都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抽查,但实际情况却并不十分理想。

举个例子,以政策规定的室外温度达到35度为分界线,如何界定是否已达高温?如何确定农民工是由高温所引起的职业病?等等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很难掌控到位。

对此,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杜伟向记者介绍说,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认定和处罚,导致用工企业违法成本低,对其威慑力有限。同时,相关的职能部门在执行力度也不够,导致用工企业“并不害怕”。

那么,从农民工自身角度出发,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杜伟介绍说,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根据我国目前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那么高温补贴就属于强制性补贴,而且高温补贴不能等同于防暑降温等饮品,农民工应当自己先掌握好“主动权”;

其次,用工企业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补贴的,农民工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统一的12333热线电话进行举报,让具有管辖权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希望我们的职能部门能进一步加大执行能力,同时,农民工也要懂得用法律手段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杜伟说。

记者手记

“炙烤”下的冷思考

高温天气,“炙烤”的并不仅仅是农民工,冷静想想,这样的天气,其实也“烤”验着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

高温补贴,发还是不发?农民工该不该因此而维权?用工企业该不该因未发放高温补贴而受到处罚?等等问题,相信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高温补贴虽然费用不多,却能让农民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关怀”。如果这一点补贴都成为了 “空头支票”,伤害的不仅仅是企业形象,更多的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归属感。走访中,有不少农民工再提及高温补贴时,都感慨地表示:“没想那么多,能及时把工钱发到位,就不错了。”

话语朴实,让人颇感无奈。我们的职能部门应当在高温补贴落实方面,承担更多责任,主动监管起来、排查起来,要对未发放高温补贴的用工企业下狠招,才能达到震慑的效果,让这些企业不敢为了克扣这么一点小钱,而因小失大。同时,农民工也必须学会主动作为,套用在采访中一位劳动监察人员的话来说,“再深入的抽查,都比不上一次农民工的主动举报效果明显,因为一抓一个准儿,这样的次数多了,企业方面肯定会有顾虑,自然不敢以身试法。”

小贴士

多热能领高温补贴?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 (不含33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有多少?

2012年,四川省人社厅制定了 《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早先的每人每天6元至1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同时,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高温补贴由谁发?

国家规定,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农民工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统一的12333热线电话进行举报,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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