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起社矫案例入选全国典型

四川法制报 2021-03-26 00:31 大字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日前,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编辑委员会办公室从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治创建工作精选典型案例中,择优选出4起典型案例公布。其中包括《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依法进行执行地变更案例》。

2020年7月,王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纳入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2020年8月3日,王某到荣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受委托的执行地司法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据了解,王某自幼父亲去世,母亲忙于工作对其教育少。2020年7月,王某误入歧途,开始社区矫正后,借住在其舅舅家。执行地司法所多方了解王某相关情况,随后确定了以司法所、派出所、村干部、社区网格员为主的矫正小组成员,并引导亲属参与社区矫正。

由于多年不在荣县老家居住,王某就业困难,难以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其介绍养殖龙虾、修车等岗位,但王某因患有“风湿病”、修车技术不熟练等只能放弃。工作人员又对其开展就业培训,鼓励并引导其寻找就业岗位。但是,由于工资较低、离家较远等原因,王某一直未能找到合适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转变思路,从更利于王某矫正的角度出发,帮助王某办理执行地变更,为其回归社会创造条件。2020年8月17日,王某依法提出执行地变更申请。荣县社区矫正局积极联系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帮其顺利进行执行地变更。为巩固矫正效果,执行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回访,关心帮助王某。据了解,王某现在重庆某冷链物流从事库管工作,公司福利待遇较好,与家人和睦相处。目前,管理措施已经从严管调整为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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