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御澜山”楼盘被罚 22 万元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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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突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厉打击涉及疫情以及医疗、药品、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一季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87件,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87件,罚没金额420.21万元。昨日公开曝光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遂宁市百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御澜山”楼盘的车位销售中,为达到吸引消费者注意的目的,通过“遂宁御澜山”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车位宽度8.1米,层高6.6米,遂宁的唯一,也是顶级”等内容,违反《广告法》规定。2020年3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2万元。
自贡中创置地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含有“代代摇钱树轻松来致富”“铺铺临街旺铺买一层得两层”“大品牌小面积低门槛高回报”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2020年3月,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四川川南大市场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含有“买一层得两房”“升值潜力巨大”“顶级”“首个”“绝对”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2020年3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6.3万元。
(更多案例详见消费质量网)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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