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组织测试 19日起荣县启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
(记者 叶艳 李秋玥)13日,记者从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二、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维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并结合荣县交通状况,从6月17日至9月30日将在城区两段道路进行交通组织测试,以探索更为有效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测试路段及措施:
(一)荣州大道一段:旭水大桥--1号转盘。将现有非机动车道设置为“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同时在1号转盘用隔离栏拓宽导流岛用于摩托车、非机动车等候。
(二)荣州大道二段:体育场路口(公安局旁)--2号转盘。将最右侧机动车道设置为“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同时在2号转盘人行横道(斑马线)前方设置“摩托车、非机动车等候区"。
二、通行规定:
(一)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1.所有二、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必须进入“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通行;
2.由旭水大桥方向到达1号转盘时需进入导流岛,并按人行横道灯指示,以逆时针方向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直行或左转;
3.由公安局方向往3号转盘直行或往荣新小学方向左转时,需进入人行横道(斑马线)前方的“摩托车、非机动车等候区"停车等候,按机动车信号灯直行或左转。
(二)汽车通行规定:
汽车不得进入“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但可借道右转或进入路边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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