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院长罗勇(右三)带领执行干警现场开展执行
执行法官现场对被执行人宣读执行决定
法警对执行现场警戒谢熙本报记者郭建民文/图
五个“一批”
执行一批
破解一批
打击一批
终结一批
救助一批
5月31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在紧张而热烈的氛围中,面对由省高院领导、市中院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法学专家组成的评委,自流井区法院院长罗勇从容应答,“见招拆招”,招招显真功,不但展现了自流井区法院的精神,更诠释了自流井法官的精彩。
罗勇告诉记者,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自流井区法院提出了五个“一批”,即执行一批,破解一批,打击一批,终结一批,救助一批,强化执行威慑,穷尽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自流井区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工作,2016年以来,受理执行案件4961件,执结4360件,结案率达87.89%。
全员全力解决执行难
自流井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有效化解执行难为目标,以案件办理、专项活动、机制建设和执行管理为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动员会、协调推进会、新闻发布会,提出了“四个优先、五个一批”举措,举全院、全员之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
罗勇说,自流井区法院始终坚持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有力支持、政法委的积极协调,法院主动作为、部门通力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自流井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报告,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多次到法院视察调研“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对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举措予以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将执行工作列入监督重点,2016年以来,省、市、区人大代表56人次视察指导法院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后,自流井区多次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法院加强了与住建、国土、银行等协执单位协同配合,强化了执行联动威慑。将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有力的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
提升执行办案质效
自流井区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对民间借贷等重大敏感债务纠纷案件,审慎执行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对国企因债务涉及执行的,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创新执行方法,维护企业稳定。自开展执行攻坚以来,区法院主动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制作执行攻坚行动宣传片,利用“两微一端”自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营造合围“老赖”声势;开展“夏日攻坚”“执行大会战”“司法大拜年”等专项执行活动,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
为有效的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自流井区法院强化了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加大“智慧执行”建设力度。建设指挥中心、完善查控体系、强化信用惩戒等系列措施的建设起到了关键的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已对1787名自然人、317个法人进行信用惩戒。自2016年以来,自流井区法院已公布的失信人名单1700余人,促使25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执行窗口,前移执行接待服务工作;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实现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法院的“三个一制度”,确保了执行工作资产处置和案款收支的规范、透明、安全。
推进执行队伍建设
自流井区法院通过有效整合力量,规范了执行行为。该院严格终本执行的程序标准、实质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和执纪问责,集中整治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了干警的执行工作技巧、文书制作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将执行案件考核核心指标、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宣传调研情况等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中,使执行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可行;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始终对执行违法违纪“零容忍”。
自流井区法院妥善处理的涉及多家企业的执行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罗勇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到,为解决“执行难”,解决“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现象,自流井区法院首先是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自流井区法院提出了五个“一批”,即执行一批,破解一批,打击一批,终结一批,救助一批,力争在短时间内扭转被动局面,给社会一个倡导诚信的环境。
罗勇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不少困难。主要表现在:执行案件数量和执行难度不断增加,人难找、财产难找、财产变现难等问题仍较突出,涉民生案件执行难度大、压力大,司法救助作用有限;执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自流井区法院将继续在党委和市中院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案例链接>>>
●2014年6月18日,旷某辉等五被告在与原告刘某东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原告如约发放了借款给被告,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尚欠借款本金803340元。申请人向自流井区法院申请了执行。立案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股票房产等进行了网络查控,财产查询反馈表反馈被执行人旷某辉在荣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134265.82元,法院赓即对此账户进行冻结。旷某辉于3月20、21日两次将卡上10多万元存款转走。旷某辉有财产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流井区法院受理了四川大学某研究院申请执行韩某云等三人挂靠经营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三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为其垫付的工程款14万余元。因三被执行人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攻坚大决战中,自流井区法院开展了“夏日执行攻坚”“夜间执行”“假日执行”活动,执行人员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子女,通过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的子女自愿代其父母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得这起执行不能的案件在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圆满执结,法院的工作同时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子女的肯定。
●近日,关于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与许某的借款合同纠纷“骨头”一案终于被击碎。自流井区法院于2015年9月15日判决许某归还某食品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许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申请人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均未查到可执行的财产,法官多次找许某到法院调解,但许某拒不配合,承办法官决定将许某进行司法拘留,许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藐视法律的后果,经过与申请人的调解,在当天把所有的借款归还了申请人,一件“骨头”案得到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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