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
自贡市红十字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
(十一)
(3月18日16时--3月30日18时)
截至3月30日18时,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接收各企事业单位和爱心市民捐款2497.251399万元,累计支出捐款2486.357999万元,暂未支付捐款资金10.8934万元。其中:
区(县)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256.535343万元,累计支出捐款1245.641943万元,暂未支出捐款资金10.8934万元。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由各区(县)红十字会进行公示。
市本级累计接收捐款1240.716056万元,累计支出捐款1240.716056万元(其中:根据捐赠方意愿支出定向捐款1239.430855万元;非定向资金1.285201万元,用于支援武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按照“谁收款、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市本级3月18日16时至3月30日18时捐赠款物接收和支出明细公示如下:
(一)接收捐赠款情况表
(二)支出捐赠款情况表
(三)区(县)汇缴捐款去向表
(四)捐赠物资接收和分配情况表(定向捐赠)
(五)捐赠物资接收和分配情况(非定向捐赠,指挥部分配)
(六)爱心企业、商(协)会捐赠服务情况表
说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非定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调配;其他非定向物资,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非定向资金,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文件精神,原则上用于支援武汉市疫情防控。
自贡市红十字会将按照捐赠意愿和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温馨提示:通过银行直接捐款且未留下联系方式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请及时与自贡市红十字会联系,以便送达发票和感谢信。
联系电话:0813-8619922,0813-55128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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