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获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贷”
四川经济日报自贡讯(曾凡川 秦勇 记者 陈家明)近日,在自贡富顺县政银担合作支农“强村贷”“集合贷”试点启动仪式上,农行富顺支行向富顺县狮市镇罗寺村发放全省首笔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贷”,助力该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直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农村财政资金短缺、缺少有效抵押物、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不完善等条件限制,在信贷融资上困难重重。富顺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向银行贷款发展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法人要负连带责任,这让许多村干部都有畏难情绪。
为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和省农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在富顺县试点“强村贷”,探索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
具体而言,富顺县设立20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及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贷款,杠杆放大20倍,并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农行富顺县支行合作,通过政担银三方互动,为产业起步早、发展质效好、综合风险小的村集体组织提供“强村贷”,破解融资难题,打消村干部顾虑,助推乡村振兴。
富顺县每个村按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的需求,在10—200万元的融资额度内,由村两委规划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形成方案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审定,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额度向银行推荐。
富顺县还设立首期500万元的偿债基金池,作为风险代偿的还款来源,所有贷款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贷款金额的1%一次性缴纳风险基金,并注入基金池。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还清银行贷款的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退还缴纳的风险基金。
以罗寺村的50万元贷款为例,要拿出1%也就是5000元注入基金池,如果以后由于不可抗力,发展产业失败,还不起贷款,偿债基金池就要还贷款,风险由县财政、银行、担保公司、乡镇街道按一定比例承担。
据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伍学林介绍,“强村贷”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准入门槛问题,通过政银担合作模式,突破原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准入门槛高、需要抵押、贷款额度低等瓶颈,打通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阻碍,实现“组织振兴”带动“产业振兴”,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同时,“强村贷”作为专门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项信贷产品,将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农担公司利益深度捆绑,构建起多方为农、惠农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银担互动惠农机制,能够精准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产业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实现精准支农、精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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