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公告
(2018年第1号)
近日,中共自贡市委派出6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全市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巡察,第一阶段巡察时间将于2018年1月24日起至2018年2月6日止。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一)市委专项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自流井区、市环保局。
(二)市委专项巡察二组:
巡察单位:贡井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市委专项巡察三组:
巡察单位:沿滩区、市城乡管理执法局。
(四)市委专项巡察四组:
巡察单位:大安区、高新区。
(五)市委专项巡察五组:
巡察单位:富顺县、市水务局。
(六)市委专项巡察六组:
巡察单位:荣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截留挪用、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私分滥发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三、受理形式
(一)市委专项巡察一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80
2.电子信箱:18990063080@163.com。
(二)市委专项巡察二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81
2.电子信箱:18990063081@163.com。
(三)市委专项巡察三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82
2.电子信箱:18990063082@163.com。
(四)市委专项巡察四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83
2.电子信箱:18990063083@163.com
(五)市委专项巡察五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85
2.电子信箱:18990063085@163.com
(六)市委专项巡察六组
1.专用电话:18990063038
2.电子信箱:18990063038@163.com
四、受理反映时间
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各组专用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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