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进入主汛期 这份“防汛指南”请收好

淄博日报 2020-07-18 06:23 大字

编者按当前,淄博市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据记者了解,今年淄博市降水量较往年同期偏多,截至7月11日比历年同期偏多28%,比去年同期偏多91%。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防范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市水利局、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编写了《淄博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知识手册》,普及防汛知识,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洪水无情,防范先行,防汛防灾,珍惜生命。

淄博市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事件增多,这份防汛指南请务必收好!

淄博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知识手册

水旱灾害防御基本知识

1、汛期、汛情:汛期是指江河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季节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淄博市汛期时间段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汛情就是汛期水位涨落的情况。

2、防汛:防汛是指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

3、防洪:防洪是指研究洪水规律与洪灾特点,并采取各种对策,以尽量减轻或防止洪水危害的一项水利工作。

4、枯水期:枯水期又叫枯季。指流域内地表水流枯竭,主要依靠地下水补给水源的时期。枯水期的历时随自然地理及气象条件而定。

5、丰水期:丰水期指江河水流主要依靠降雨或融雪补给的时期。一般是在雨季或春季气温持续升高的时期,这时河中水量丰富,延续时间长。

6、雨量分级表

小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4.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9.9;中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5.0~14.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10.0~24.9;

大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15.0~2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25.0~49.9;

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30.0~6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50.0~99.9;

大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70.0~139.9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100.0~199.9;

特大暴雨:12小时降水量(毫米)≥140.0或24小时降水量(毫米)≥200.0。

7、洪水预报:是指上游出现雨情后,预测将来可能发生的水情变化,以指导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做到及时蓄水、泄水、确保安全的目的。

8、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等级划分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气象、水文、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

9、淄博市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标准,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0、淄博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按洪涝、台风、险情、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11、淄博市主要河道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和河道的现状指标,按照发生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1)当河道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时可发布黄色危险预警,称为Ⅲ级预警;

(2)当河道洪水高于警戒水位,但不高于保证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时可发布橙色危险预警,称为Ⅱ级预警;

(3)当河道洪水高于保证水位(设计洪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时可发布红色危险预警,称为Ⅰ级预警。

水文基本知识

1、水文:是监测研究水的数量和质量及其动态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

2、水文资料:各种水文要素的测量、调查、记录及其整理分析成果的总称。

3、水文系列:水文变量按时间顺序排列所组成的系列。

4、水文监测:指通过对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的水位、流量、水质、水温、泥沙、冰情、水下地形和地下水资源,以及降水量、蒸发量、墒情、风暴潮等实施监测,并进行分析和计算的活动。

5、水文特征值:反映水文要素变化的特点和性质的数据。

6、水尺:观测河流、水库、地下水或其它水体水位的标尺。

7、水位:自由水面相对于某一基面(标准基面,通常采用1985黄海基面)的高程。

8、流速:水的质点在单位时间内沿流程移动的距离(米/秒)。

9、流量:单位时间通过河渠或管道某一过水断面的水体体积(立方米/秒)。

10、降水量:指从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雨、雪等以及有水汽凝结成的露、霜等总水量,其单位为毫米。

11、洪水:河、湖、海所含的水体上涨,超过常规水位的水流现象。洪水灾害的形成受气候、下垫面等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可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洪水和风暴潮洪水等。

12、山洪: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的洪水,由于山区坡面和河床坡降都较陡,降雨后产流和汇流都较快,形成急剧涨落的洪峰,所以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强等特点。

13、水文测站:指为收集水文监测资料在江河、湖泊、渠道、水库和河流内设立的各种水文观测场所的总称。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

14、河道站:天然河道上设置的水文站。

15、水库站:在水库出口、进口或库区进行水文要素观测而设置的水文站。

16、降雨强度:指单位时段内的降雨量。以毫米/分或毫米/时计。

17、水文情报预报:指对江河、湖泊、渠道、水库和其他水体的水文要素实时情况的报告和未来情况的预告。

18、河流长度:一条河流的长度是指从其起始断面,沿河流中心线至终了断面的距离。

19、流域面积:分水线包围区域的平面投影面积称为流域面积,它是水系的集水面积。

20、测验河段:为测量水文要素,按照一定技术要求,在河流上选择对水位流量关系稳定性起控制作用,并设有相应测验设施的河段。

21、测验断面:在测验河段内进行水文要素测验的河渠横断面。

22、地面径流:指降水后除直接蒸发、植物截留、渗入地下、填充洼地外,其余经流域地面汇入河槽,并沿河下泄的水流。

23、洪峰流量:次洪水过程中的最大流量(立方米/秒)。

24、洪水总量:次洪水过程中或在给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断面的洪水体积(万立方米、亿立方米)。

25、绝对基面(标准基面):将某一海滨地点平均海平面的高程定为零的水准基面。我国现行的标准基面是“1985国家黄海高程基准”。通常所说的水位、海拔高程就是从标准基面起算的。

26、水准点:用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的水准点,埋设有标石。该水准点的高程一般为海拔高程。基本水准点:水文测站永久性的水准点,设在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水位以上不易损坏而且便于引测的地点。

27、警戒水位:可能造成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的河流或其它水体的水位。

28、土壤墒情:墒指土壤的湿度。墒情指土壤湿度的情况。土壤湿度是土壤的干湿程度,即土壤的实际含水量,可用土壤含水量占烘干土重的百分数表示:土壤含水量=水分重/烘干土重×100%。也可以土壤含水量相当于田间持水量的百分比,或相对于饱和水量的百分比等相对含水量表示。

29、土壤含水率:单位体积的土壤中的水分重量占该体积中烘干土壤重量的百分数。

30、田间持水量:土壤中所能保持的毛管悬着水的最大量。

水利工程基本知识

全市共有水库172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淄川区太河水库、沂源县田庄水库);中型水库5座(文昌湖区萌山水库、博山区石马水库、沂源县红旗水库、高青县大芦湖水库、桓台县新城水库);小型水库165座,其中张店区1座,淄川区20座,经济开发区2座,博山区17座,周村区10座,临淄区3座,沂源县112座。

全市共有市级骨干河道7条,分别为淄河、孝妇河、支脉河、北支新河、乌河、范阳河、东猪龙河。

(一)水库基本知识

1、水库:把坝上游集水面积内的雨水拦蓄起来,以调节天然径流,为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服务的工程。

2、水库等级划分:是指中国水利工程中对水库的级别划分,共分大(一、二)、中、小(一、二)五个等级。大(一)型水库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大(二)型水库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而小于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0.1亿立方米而小于1亿立方米;小(一)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0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万立方米。

3、水位: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的自由水面相对于某一固定基准面的高程,称水位,以米计,全国统一规定采用黄淮海为基准面。

4、正常蓄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挡水建筑物允许长期保持的最高库水位,又称为设计蓄水位、正常高水位、最高兴利水位。

5、死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允许消落到达的最低库水位,即兴利库容的下限水位。

6、保证水位:又称最高防洪水位或危害水位。系指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水位。

7、警戒水位:当水位持续上涨达到某一水位,防洪堤防随时可能出险,此时应严加防守,随时准备投入抢险,这一水位定为警戒水位。

8、设计洪水位:指遇到挡水建筑物(坝、闸)的设计洪水标准时,坝(闸)上游达到的最高水位。

9、校核洪水位:当水库遇到大坝的校核洪水位时,在坝前达到的洪水位,它是水库在非常运用情况下,允许临时达到的最高洪水位,也是确定大坝顶高及进行大坝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据。

10、汛期限制水位:在汛期水库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预留所需防洪库容的下限水位。这一水位是根据防洪标准、工程现状以及汛期洪水特性而制定的。

11、库容:指水库蓄水容积,以万立方米、亿立方米计。

12、总库容: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库容容积,称为总库容。

13、有效库容:校核洪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库容称有效库容。

14、兴利库容(调节库容):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库容称为兴利库容。

15、死库容:死水位以下的库容叫做死库容。

16、防洪库容:指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用于控制调节大洪水的水库容积,也即汛期限制水位至校核洪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17、超标准洪水:超过防洪系统或防洪工程设计标准的洪水。

18、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当洪水超过防洪工程的设计标准或超过防洪体系的设计防御能力时,为确保防洪保护区内城市、重要工矿企业、重要交通铁路干线等重点保护对象或大部分地区的防洪安全,所采取的超常规应急对策。

(二)淄博市大中型水库基本信息

1、太河水库(淄川)。总库容:18330万方;死库容:715万方;警戒水位:235米。

2、田庄水库(沂源)。总库容:12000万方;死库容:89万方;警戒水位:311.1米。

3、萌山水库(文昌湖)。总库容:9993万方;死库容:500万方;警戒水位:84.11米。

4、石马水库(博山)。总库容:1633万方;死库容:114万方;警戒水位:349米。

5、红旗水库(沂源)。总库容:1151万方;死库容:40万方;警戒水位:391.37米。

6、大芦湖水库(高青)。总库容:3028万方;死库容:160万方;设计蓄水位:14.8米。

7、新城水库(桓台)。总库容:2144万方;死库容:287万方;设计蓄水位:21.0米。

(三)市级骨干河道情况

河道长度分别为:淄河106.24公里,孝妇河82.2公里,支脉河36.5公里,北支新河42.02公里,乌河50.19公里,范阳河16.06公里,东猪龙河43.40公里;河道流域面积分别为:淄河993.0平方公里,孝妇河1441.8平方公里,支脉河830平方公里,北支新河488平方公里,乌河561平方公里,范阳河341.3平方公里,东猪龙河153.3平方公里。

减灾科普基本知识

(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基本知识

1、防汛“三个责任人”指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和防汛巡查责任人。

2、(1)防汛行政责任人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一)型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二)型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2)防汛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①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③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④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⑤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⑥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3、(1)防汛技术责任人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担任。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一)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小(二)型由乡镇水利站、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由承接主体技术负责人担任。

(2)防汛技术责任人主要职责:

①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②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③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④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⑤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⑥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⑦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⑧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⑨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4、(1)防汛巡查责任人任职条件:对于有管理单位的,防汛巡查责任人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担任;对于无管理单位的,由水库主管部门或负责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或督促产权所有者落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由承接主体聘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2)防汛巡查责任人主要职责

①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②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③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④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⑤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⑥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

1、什么是山洪?

山洪是指由于暴雨、拦洪设施溃决等原因,在山区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伴随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其中暴雨引起的山洪最为常见。

2、什么是山洪灾害?

山洪灾害是指由山洪暴发而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及环境资源破坏等。

3、如何观察天气征兆躲避山洪灾害?

在春夏季节,当观察到下面几种天气征兆时应加强对发生山洪的警惕性。

(1)早晨天气闷热,甚至感到呼吸困难,一般是低气压天气系统临近的征兆,午后往往有强降雨发生。

(2)早晨见到远处有宝塔状墨云隆起,一般午后会有强雷雨发生。

(3)多日天气晴朗无云,天气特别炎热,忽见山岭迎风坡上隆起小云团,一般午夜或凌晨会有强雷雨发生。

(4)炎热的夜晚,听到不远处有沉闷的雷声忽东忽西,一般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征兆。

(5)看到天边有漏斗状云或龙尾巴云时,表明天气极不稳定,随时都有雷雨大风来临的可能。

4、当遇到滑坡灾害即将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1)当身处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要慌乱。应迅速环顾四周,向较为安全的地方撒离。一般情况下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脱离危险地段,脱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向下或向上跑是非常危险的。

(2)虽处于非滑坡区,但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政府机构或单位。

(3)政府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迅速组织群众撒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通知下游的人们做好撤离的准备。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的某些生命线工程(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通讯设备、干渠等)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或第三次灾害。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的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

5、遭遇山洪,果断躲避:(1)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2)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3)不要在大树、陡崖或易滑区避雨。(4)不要轻易过河,要等河水消退后过河,或长距离绕行过河。(5)暴雨过后,洪水并未完全消退,不要立刻到河道、沟谷、水库、塘坝、谷坊等危险地带和土质松软地带作业或玩耍。

6、住宅被淹,有效避险: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通常有效的办法是:一是安排家人向高地、避洪台转移,或立即爬上屋顶、大树、高墙等暂避(泥坯屋、墙不可;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不可);二是想方设法发出呼救信号;三是利用已准备好的救生器材或迅速找些门板、桌椅、大床、大块泡沫塑料等能飘浮的材料扎成筏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

(三)汛期防御基本知识

1、汛期出行,要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免在雷雨天气出行,或者选择绕避路线,远离河道、山区。不要在地下人行通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内涝高发地驻留,不要在积水路段行走,不要靠近有旋涡的地方,防止跌入水井、地坑。

2、居住在低洼地区的居民,可以提前筑高门槛或在门外放置沙袋,防止积水入侵。若积水进屋,要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3、养成汛期关注天气预报、山洪预警的生活习惯,做到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好家庭防护准备,确保安全。

4、碰到险情有通信条件的,可利用通信工具向110或119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不要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顶。

5、如何防御超标准洪水?

超标准洪水的处理原则是,在充分发挥工程效能和人民防洪作用前提下,根据洪水特性,因地制宜地进行处理,牺牲局部,以保全重要堤段或重要地区的安全,尽量缩小灾害损失。

在大江大河重要堤段,应预筹临时分洪区,或利用堤防的超高、抢修子堤等适当超泄。水库特别是大型水库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校核洪水进行校核,并预先备有非常泄洪设施和措施。对于重要中小型水库亦应分析研究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要设置非常溢洪道或其他泄流设备,或采取临时加高加固大坝或破副坝以保主坝等紧急措施,防止洪水漫坝造成溃决。

对于超标准洪水的临时扒口分洪,或堤防溃决的洪水流路、淹没范围和洪水到达时间、水深、流速等应作出分析,及时做好居民转移工作。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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