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两名原行政单位局长因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胡泉)日前,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一批重要的案件信息。其中,淄博两名局长因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汝根涉嫌贪污一案,由淄博市淄川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刘汝根作出逮捕决定。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沂源县财政局局长冯成德(正科级)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刘广会挪用资金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程汉平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邵宗杰、马世俊、董伟等十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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