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医保范围零支付、保险先行垫付、医院先行救治 淄博交警创新“警保医”联动模式
□通讯员 冯长冰 报道10月2日,淄博市博沂路芦芽村处,两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沂源县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与保险公司、医院应急处理程序,将伤者送往医院确保最快得到医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把与群众出行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作为着力点,不断改革创新,打破行业壁垒,在临淄交警大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市探索推出“信息共享、联动救援、赔付前置、闭环管理、网上监督”五位一体的新型“警保医”联动模式,以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救治为核心,做到交通事故伤者医保范围零支付、保险先行垫付、医院先行救治,打造交通事故伤者快速救治绿色通道。“警保医”联动模式运行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期减少12人,同比下降14.29%,其中,重度颅脑损伤伤员死亡人数同期减少7人,同比下降11.15%;成功办结交通事故463起,垫付医药费466万元。
□ 本报记者 冯磊 吴荣欣
本报通讯员 白继农 张永生
融合聚力,
搭建高标准工作平台
为保障事故发生后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救治,淄博交警指导各区县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医院、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协议》,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了三方职责,为医疗救治、事故调解、费用垫付和用药原则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淄博市公安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了《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成立由20人组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组和15人组成的协调联络组,按照交通事故伤者的受伤严重程度建立红色、黄色和绿色分级预警和救援机制,以三级综合创伤中心为主导、以院前急救体系为依托,搭建交通事故快速救治“绿色通道”网络,特别是对颅脑损伤的重症患者,建立颅脑伤者快速抢救绿色通道,医院抢救专家24小时值守,实现对伤者的快速救治。
各区县交警大队建立交通事故“空地一体化”救援合作模式,交警大队与医院、山东远航通用航空公司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对需要空中救援的,交警部门及时调度直升机进行空中救援,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转运、救治事故伤员。同时,各区县交警大队还牵头组建了“警保医”联动服务网络,建立了由民警、保险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组成的10个“微信工作群”,加强联系沟通,推动工作开展。
即时响应,
打造“全链条”服务体系
据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有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各区县交警、保险和医院三方无论哪一方接到报警,联动模式即时启动,到达事故现场的任何一方第一时间将伤者信息告知医院,伤者还未到,医院的抢救专家和设施就已到位。针对有保险且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人员受伤交通事故中,通过交警与保险理赔的数据对接,将保险赔付前置,由事故处理完毕提前至事故发生时,特别是对于救治过程中医疗费用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交警、医院和保险公司分类制订最佳解决方案,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治疗费用,有效减轻了发生事故后保险赔付滞后给伤者家属带来的经济负担。
今年4月份,临淄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其花费的3万余元住院费全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实现了不垫钱、不花一分钱就出院的目标。同时,针对无保险的交通事故伤者,即时启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对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条件的抢救费用72小时内及时垫付,确保伤者病情不被延误。
科技助力,
实现群众“零跑腿”
为最大限度地使群众享受“警保医”联动带来的惠民红利,解决以往发生交通事故,群众需要在交警、医院、保险公司三方来回跑腿的难题,临淄交警大队与山东理工大学、保险公司、医院联合开发了“警保医”联动工作平台,事故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上传至“警保医”共享系统平台后,交警、保险公司和医院三方可以通过平台实时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处理流程、保费信息、救助费用等事故处理情况,不再需要事故当事人多次往返提供。
如医院为伤者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不仅是事故处理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出保的凭证,以前伤者家属需要复印多份在各部门留存,现在利用该平台可以“一览无余”。同时,对于危重伤者的抢救,需要使用交强险或者救助基金预付医疗费用的,当事人或者保险公司可以在该平台提交保单等相关材料,医院可将伤者治疗情况、病例等上传至平台,实现网上提报、网上申请、网上办结,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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