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百姓6年住不进新房谁之过?

淄博日报 2019-08-31 06:25 大字

近日,记者接到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北刘家村的一位崔姓村民打来的电话,他说6年前村里进行旧村改造,如今楼房盖好了,却迟迟住不进去。到底怎么回事?

据记者了解,2013年5月,北刘家庄村开始旧村改造。村里300多户,其中涉及40个拆迁户。从旧房拆除到现在已经6年多了,拆迁户有在自己村或邻村租房子的,也有在自家地里搭建石头房子临时居住的。

据村民反映,2013年6月,北刘家庄村委和拆迁户分别签订了补偿协议。按照协议,村里一次性支付每户20个月共7000元的安置费。之后分两次支付了1年的安置费。“房子拆了6年多了,村里只给了这些安置费,之后再也没给过。”一位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安置费的问题,记者致电咨询了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刘家庄责任片区的赵书记。他告诉记者:“北刘家村旧村改造的安置费每月800元,村委支付了两年后,由于村集体困难,就停发了。村委和拆迁户有个‘口头协议’,安置费每月涨到1600元,并计算利息,等交房的时候可以抵用房款。”

然而,对于赵书记说的“口头协议”,一位崔姓的拆迁户说自己不知情。

安置费没有及时发放,那楼房盖了6年还没交工是怎么回事?

一位拆迁户告诉记者:“2017年村里的楼房主体盖好,但到现在,楼内的太阳能、暖气、水电等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工,原因就是村里欠工程款,人家不给施工了。”

对此,赵书记这样说,北刘家庄村集体经济困难,楼房因资金链出了问题。但村干部积极想办法,以个人名义贷款借钱,目前楼房的主体已经完工,配套的暖气、天然气等设施都已完成,具备入住条件。目前是因为楼房差价问题,村委和村民协商未果导致无法交房。

据了解,按照2013年旧村改造合同,每户应补偿220平方的楼房。但在实际盖房的过程中,按照每家分两套房的话,楼房的实际面积为260平方。关于补40平方的差价问题,村委和拆迁户意见没达成一致。“有个别村民还是想按照2013年签订合同里说的1900元/平方,村里觉得现在物价上涨,按照之前的价格会赔钱,所以提高到2500元/平方。”赵书记告诉记者。

一个说没完工,一个说完工具备入住条件,谁真谁假?另外一个问题,村民说按照合同1900元/平方补差价,村委却说按2500元/平方,应该按哪一个价格呢?

记者通过一位拆迁户发的实时图片,可以清晰看到,北刘家村盖的楼房前还有土堆未清理,土堆上面长了杂草,一片狼藉。楼前的道路也没修好,楼内管道杂乱无序,不像赵书记说的那样具备入住条件。

关于多出的40平方的房价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1900元/平方的价格执行。

(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区域评估评审+标准化厂房 淄博市通过流程再造让企业“拎包入住”

□本报记者陈道峰通讯员姜兴国阎峥“我们一期投资1.1亿元的人乳冻干粉加工项目从确定实施到实现试生产,周期...

沂源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沂源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