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卓有成效

淄博日报 2019-07-22 01:33 大字

沂源县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活动,来自各行各业的群众在宣传条幅上签名。

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共建共治水平,沂源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切实密织起酒醉驾社会防控体系,改变交警单打独斗的现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自去年以来,大队积极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宣传部,制定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以月为周期,大队定期将酒醉驾以及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人员信息以《告知函》的方式抄告至三部门,县纪委根据提供的人员名单,筛选出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有公职的人员,向大队抄送《<告知函>的复函》,再根据《复函》要求,大队积极向县纪委提供酒精检测单、被处罚人笔录等证据材料,县纪委将根据权限给予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自2018年12月份实行此项制度以来,大队共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抄告酒醉驾及主要责任以上事故的人员信息1172人次,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90余人,已有60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2019年2月,沂源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8年度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县文明办对申报的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单位中,根据大队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筛选,对22个出现醉驾和涉交通肇事罪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为推动“零酒驾”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队主动争取县领导支持,积极协调县纪委,在创建“零酒驾”活动方案中增加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的内容。由县纪委牵头,要求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以及村两委干部全部手抄并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各纪检派驻组强化督促落实,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同时,积极推动各单位(村居)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员工手册、村民公约或居民守则,形成全民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党员、干部共手抄并签订“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承诺书16000余份。

(白继农冯长冰)

新闻推荐

沂源二中 暑期安全“不放假”

近日,沂源二中对师生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等场所及锅炉房、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进行了全面安...

沂源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沂源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