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证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走心”服务
□本报记者陈道峰通讯员曹学良报道
本报讯近日,沂源县某公司注册的产品商标被第三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使用异议,称该公司近三年来未使用该注册商标,申请解除对该商标的保护。为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该公司到沂源县公证处寻求法律帮助。沂源县公证处认真审核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帮助该公司及时驳回了第三人的异议申请,及时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沂源县公证处创新完善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民营企业申办公证流程,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减证便企。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所需材料。推出了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改变以往出具公证书后当事人需亲自前往公证处领取的固有模式。健全完善信息化办证手段,推广“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的服务模式,努力为企业提供“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沂源县公证处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法律体检”等活动,积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宣讲活动1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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