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信息 1人因受贿被公诉

淄博晚报 2018-02-22 10:39 大字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沂源县、周村区、博山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受贿、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等。其中,1人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沂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凯。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秀銮。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云鹏。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兴亮。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被告人张传勇受贿案,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坤提起公诉。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迟晓平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秦琪森提起公诉。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被告人路亭亭、李炎松、张磊、姚丽华、郑继荣、高威提起公诉。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伊强、刘晓华、梅立舜提起公诉。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被告人王可府提起公诉。以盗窃罪对被告人于喜山提起公诉。日前,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文刚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朱文刚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帅、魏志远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经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苏帅一审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魏志远一审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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