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的通知

今日周村 2022-04-15 17:50 大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深入推进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活力,为群众打造身边的绿色园林景观,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的认定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目标

每年进行区级、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达到10%左右,到2023年底达到25%左右,到2025年底达到50%左右,到2030年底达到80%左右。

二、认定范围

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村庄。

三、认定标准

(一)组织管理

1、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对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绿化美化活动。

2、绿化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的日常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绿化日常管护和改造提升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二)规划建设

1、单位面积在0.5公顷以上,新建单位绿地率在30% 以上,改建单位绿地率在25%以上;小区面积在10公顷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在30%以上,改建小区绿地率在25%以上;村庄绿地率在15%以上。

2、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与单位、小区、村庄地形及建筑协调,突出地方特色,对周围区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以植物造景为主,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乔、灌、花、草(地被)合理配置,层次分明、季相丰富。

4、积极推广阳台美化、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三)养护管理

1、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树木冠形完整,无明显死株、残株、缺株等,基本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2、乔灌木修剪及时,无缺株;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无黄土裸露;地被花卉无残花败叶,花坛排摆整齐。

3、无侵占、破坏绿地及毁坏树木花草、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垃圾,无堆积物,规划建成绿地保存率100%。

4、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到位,推广无公害农药及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

(四)配套设施

1、园林建筑、小品、设施满足单位职工、居民休憩健身、文化娱乐及科普宣传等功能需要,造型美观,尺度、体量、色调与环境协调,位置得当。

2、各类设施干净整洁,无明显破损。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3、道路、广场平整无破损;停车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景观照明设施完好且使用正常。

4、排污、排水、垃圾收集清运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整洁、美观、舒适。

请有意向单位5月10日前联系周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7867027

周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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