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法院开展“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今日周村 2022-03-07 10:59 大字

□融媒体记者 孔令海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78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自2021年9月起被告雇佣原告为其开车运送货物,截至2022年1月13日被告欠原告工资7800元,被告出具欠条一份。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日前,区法院发出首份执行通知前置民事调解书,通过加强前端立案、中端审理环节的“防控”,推进末端执行案件减量增效。

原来,为进一步提高裁判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法院扎实开展“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工作,通过试行民商事裁判、调解文书制作格式创新,发出了这份“特别”的民事调解书。“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执源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通知书内容嵌入生效法律文书,在送达文书的同时一并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告知当事人,既有助于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又避免了在执行阶段需再行送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更好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杨建祖介绍道,经过对审判全流程一体化的探索和完善,各项机制措施让矛盾解决端口前移,真正实现审判质效提高,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群众利益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执行是“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的最后一环,生效法律文书的兑现,是司法权威的直接体现。对此,区法院还将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修复机制,对已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被执行人,为提高履行能力,可以正当理由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对经过反复告知、提醒和督促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建立严重失信惩戒及恶意拖延执行遏制机制。同时,坚决防止执行救济权利滥用,探索对执行异议主体全体、异议事由全面征询机制,严厉惩戒拒执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依法高效办理拒执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紧扣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从“坚持新思维导航,以全新理念精准服务保障全区重点工作”“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导向,推进‘一体两翼’开放融合发展”“坚持府院联动常态化,聚力‘优、扩’文章推动产业转型振兴”“坚持党建引领下的诉源治理,做深多元联动推动品质城市建设和城乡共同富裕”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司法为民能力与审判执行质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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