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21-12-16 09:45 大字

2021年11月3日,淄川区人民法院根据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8 日指定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淄川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发布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至2021年12月15日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2021年12月 20日14 时召开。后根据管理人申请,淄川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3 日作出裁定并公告将债权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15日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现管理人已将无法查询到联系方式的已知债权人名单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请登录该网站搜索“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查看名单内容,并请各位债权人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联系方式:王云龙律师18053351237 郭帅律师18615108578,电子邮箱tjdq1103@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建设路开发区市场监管所二楼西)。

未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特此公告。

淄博唐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6日

新闻推荐

培训消防安全知识

近日,城北路街道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为辖区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培训围绕近期发生在周村区及周边地市的火灾...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