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让自动售货机贴上“放心标签”

山东法制报 2021-09-29 12:14 大字

“每次带孩子来逛商场,看见这种网红自助冰淇淋机孩子就走不动道。机器很漂亮、很新潮,但是这卖的啥牌子咱也不知道,里头东西过没过期、 合不合格咱也不知道,真不敢给孩子乱吃呀!”近日,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在淄川区某广场进行自动售货机重点摸排时,碰见一位带着孩子的母亲向检察官说起了自己的担心。

自动售货机凭借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特别是随着网红经济时代的到来,自动售货机经营者也抓住风口,跟上潮流。自助冰淇淋机、棉花糖机等机器,一旦被打上网红标签,就能吸引大家排起长队,纷纷打卡。这些五花八门的自动售货机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捷、新潮体验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近期,淄川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将目光聚焦到各类食品自动售货机上,通过对辖区公园、超市等人流密集区的自动售货机进行重点摸排,发现部分设备存在未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食品信息的违法违规情形,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情况,淄川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机和现场制作销售食品的自动售货机规范管理,对发现的违规经营者依法查处,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在全区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了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自动售货设备在淄川投放情况,尤其对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医院、公园、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售货机进行重点排查,督促新办证照9台,依法取缔2台,暂停营业3台。

淄川区检察院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原则,针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淄川区的自动售货机都在显眼位置张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了“持证上岗”,违规违法经营的自动售货机已被依法取缔,相关行政部门也已对全区范围内所有自动售货机投放经营者进行登记造册,填补了食品安全监管漏洞。

今年以来,淄川区检察院为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散装食品销售、自动售货机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同时制发相关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共同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琳魏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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