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实现劳动合同电子化
本报讯(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李震)“五一”前夕,23岁的巩月刚刚参加完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她用手机打开温暖淄博人社APP,便看到了公司推送的电子劳动合同,经过人脸识别校验,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提交。不到1分钟,巩月就完成了劳动合同签订,成为该公司301车间的一名员工。
2020年9月,淄博市被山东省人社厅认定为电子劳动合同首批试点城市。经过前期软件程序研发和测试,今年3月底,淄博市正式上线应用系统并扩大试点范围,供企业免费使用。截至目前,淄博市已有46家企业试点,实现劳动合同电子化。
今年3月入职山东仁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张萌,也感受到了电子劳动合同带来的便捷。“签合同时,我正在上海熟悉业务,回淄博来回至少耽误两天。现在只需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就签好了。”张萌说。
“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耗材和管理成本。”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经理谭启雷告诉记者,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上线后,企业只需要在淄博市人社局官网登录电子劳动合同系统,在模板上填写基础信息,将电子合同推送至个人。劳动者在温暖淄博人社APP完成个人签名后,企业通过电子劳动合同系统进行“电子盖章”,即完成电子劳动合同签订。
接下来,淄博将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在社保、就业、劳动仲裁以及劳动监察等领域的系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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