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00余万元假酒及包材集中销毁

山东法制报 2021-04-28 11:38 大字

“销毁正式开始!”随着一声令下,总共价值400余万元的1千余箱假酒、 8万余份假冒注册商标、包装材料及其他涉案物品陆续运往危废焚烧窑进行销毁。

4月25日,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由淄博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淄博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集中销毁涉案假酒及商标。据了解,此次销毁的物品来自于临淄区检察院办理的卢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自2017 年以来,被告人卢某多次介绍他人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飞天)酒、五粮液酒进行销售获利。临淄公安分局经过立案侦查,一举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四处,查获假冒系列名酒及高中低端白酒1000 余箱,假冒注册商标、包装材料8万余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6 人。临淄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多次就该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收集提出指导意见,从快批捕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 年3 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刑期,并被处以罚金。

此次销毁行动,由公、检和市场监管三家单位现场联合监督。销毁单位采取公开集中销毁方式,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改变以往直接焚毁的方式,采用酒液化学分解、酒瓶破碎回收的方式,将假冒白酒进行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淄博市检察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大力构建闭环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全链条,强化与公检法及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着力解决案件线索发现难、涉案财物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多方位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收到良好成效。通过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现了淄博市检察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能力和决心。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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