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出台政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

大众日报 2021-01-19 09:51 大字

□大众报业记者杨淑栋刘金昌

通讯员徐浩赵阳报道

本报淄博讯1月13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获悉,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该区对实体经济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

对首次纳入规模(限额)以上统计的工业、服务业、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内建筑业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当年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第二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达到本行业高新区年度平均增速以上的,再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奖励额度对应按照50%执行。

对快速成长的规模以上优势工业、服务业企业,分别按照年产值、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以上标准,奖励额度对应按照25%执行。

对列入省重大项目、省优选、省补短板、省“双招双引”等省级重点项目,市重大项目,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市技改项目,在项目投产后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

该奖励政策自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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