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重拳整治“炸街”摩托
本报讯近日,临淄公安交警在辖区严查轰鸣的“炸街”摩托,一举查获5名驾驶人员,暂扣摩托车5辆,大排量摩托车非法上路、追逐竞驶现象逐步得到遏制。
7月9日,临淄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公告,组织开展机动车辆高噪音污染、追逐竞驶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并公布举报电话。公告发布后,仍有极少数驾驶人员对公告置若罔闻,继续上路竞驶。临淄警方果断采取多警种联动合作的方式,前期临淄公安分局和临淄交警大队通过搜索监控录像对相关人员的活动范围、行驶路线、违法事实、家族住址、车辆情况和存放地点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并于近日统一行动上门排查,最终在不伤一人,不伤一车的前提下,一举查获5名驾驶人员,暂扣摩托车5辆。
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区大队已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相关人员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编后语:
由于“炸街”摩托车经过改装,只要轻轻加点油,声音就轰起来了,噪音较大。白天不敢上路,深更半夜“炸街”,严重扰乱了市民的正常休息,也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
针对“炸街车”现象,市交警部门曾经组织过多次整治,但目前还面临着取证难,相关政策支撑还不够到位的难题。淄博市可以借鉴国内一些城市治理“炸街车”的做法。比如,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全天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小客车在上海市道路行驶,否则将处于200元罚款,并记3分;深圳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炸街车”现象涉及到交通、环保等多个法律,在治理时,也应该由交警、环保、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联合执法。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相关的细则,既强化驾车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又能保障城市秩序,还大家一个宁静的夜晚。
(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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