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干什么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把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市域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堵点,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治理体制、工作布局和治理方法的现代化。
深刻把握中央“三个现代化”总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通过一系列决策部署,详细描绘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蓝图,明确了“三个现代化”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目标。
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全面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聚合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完善党委领导体制、政府负责体制、民主协商体制、社会协同体制、公众参与体制和纵向指挥体制,有效聚合市域层面丰富的治理资源和手段,把体制优势更好转化为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有效提升市域防控风险和服务群众水平。主动适应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水平和市域公共服务水平,着力防风险、解难题、补短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域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全面提高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聚焦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方式方法创新,突出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自治强基作用、智治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推动“八大体系”“21项重点”“98项工作”落实落地
按照中央的整体框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确立了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的三年目标,谋划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慧治理、实体化综治平台协调联动、多元化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立体化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化保障、常态化督导考核、全域化组织领导共八大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
根据中央政法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淄博市制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八大体系”进行任务分解,确定了深化平安建设领导、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21项重点”任务、“98项工作”内容。
——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政府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活动,构筑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
——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察监督、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深入推进“八小工程”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深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品牌工程和创新工程,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特色品牌。
——全面提升市域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有效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健全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有效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对镇(街道)赋能赋权,大力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
——不断强化社会治理智慧引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统筹建设贯通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立平安建设信息发布制度,搭建运行城乡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实现对社会治理各要素的精准管控。
——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多元社会责任体系,明确各群团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奖励奖惩、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基层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通过提升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把淄博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有安全感的城市,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服务群众,全面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效能,突出网格员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职责,推动网格员入户率全部达到100%,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优化管理模式,在区县、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设“四室一平台”(群众接待室、矛盾调解室、网格化管理室、视频监控研判室和综治信息平台),镇(街道)全部配备专职政法委员,加快构建“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化解矛盾隐患,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室”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平安网格”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市行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比例达到60%以上,有效减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维护社会稳定,创新警务模式,推动警力下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保持逐年下降,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超过96%。
(贾晓松梁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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