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金额13.25万元 淄博市开出VOCs治理首张罚单
□本报记者姜乾相
通讯员高忠传报道
本报讯7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淄博市开出VOCs治理首张罚单。
7月1日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实施的首日,市生态环境系统自当日起,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VOCs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当天,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涂作业,且未安装、使用相关治理设施,依法对该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3.25万元,成为新标准实施首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统计,7月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组43组,执法人员126人,对159家涉VOCs企业开展检查,发现问题88个,督促49家进行了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执法检查与帮扶指导并重,认真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有关标准、要求,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下重手、出重拳,切实降低臭氧(O3)浓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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