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 充分发挥“一裁终局”独特优势 知识产权事业迈向新阶段

齐鲁晚报 2020-06-30 04:55 大字

本报淄博6月29日讯(记者王建炜通讯员苑伟刘海峰)为完善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和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便捷、高效等独特优势,29日,淄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淄博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揭牌仪式举办。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成文、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于智勇、市政府副市长盖卫星共同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揭牌。

近年来,淄博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先进集体,知识产权各项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据了解,淄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开展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向淄博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调委会依托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开展工作,由九名委员组成,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调委会可另行聘请知识产权法务或技术专家担任调解员。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仲裁院的建立,既是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和淄博仲裁委工作创新的成果,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深圳“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淄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入机构更加专业、手段更加丰富的新阶段,将为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优化淄博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基础。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于智勇介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仲裁院的成立,是淄博知识产权事业的一个全新起点。“希望调委会和仲裁院提升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大力引进相关领域具有丰富仲裁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据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更加高效便捷,裁决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节省了时间和金钱,非常适合知识产权的特性。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森表示,此次举办揭牌仪式,希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仲裁院积极发挥“一裁终局”的独特制度优势,为淄博企业和发明人带来高效、专业、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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