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

山东法制报 2020-05-14 11:30 大字

本报讯 5月9日,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举行“淄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揭牌仪式,成为淄博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中心将成为按照“特殊程序、优先保护”的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 辨认等侦查取证活动及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救助的专门场所。

淄川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妇联等六部门就共同做好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改善生活状况和成长环境达成共识,联合会签了《淄川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实施办法》,对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规范和流程等作了详尽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站式” 关护中心设在淄川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工作区,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苗苗工作室”为依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布置,设有调查取证室、心理辅导室、检查采集室等功能区,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心理测评、心理疏导、证据采集等设备,让未成年人在关爱、放松的氛围中倾诉、减压,将案件办理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相辅相成,抚慰、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按照“ 特殊程序、优先保护”的原则,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小组,派出所设置未成年人警务联络员,与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密切协作;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医疗机构保证随时就心理援助、人身检查等提供专业支持;共青团、区妇联做好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移送、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信息通报等工作。以“ 及时、 全面、一次询问”为原则,对每个部门、每个办案环节作了严谨、细致的要求,如完善询问提纲、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律师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师专业支持、禁止驾警车、穿制服调查取证等,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保护。

未成年人“ 一站式”关护中心的设立,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改进传统执法办案模式,避免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询问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二次伤害”,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济提供了有力保障。王甜何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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