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全方位保障“六大赋能行动”
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向400余名人大代表郑重承诺:“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中之首,把保障转型升级作为重中之重,把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本,着力在全面服务转型发展上树标对标夺标,做到思想上跟得快、把握上扣得准、行动上贴得紧、 成效上见得实。”
淄博中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围绕认真落实省委“八大发展战略、九项改革攻坚”和市委“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坚持精准服务、无缝衔接,出台《关于全市法院为高质量发展“六大赋能行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明确25项具体措施,全方位服务淄博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加强企业联络,超前介入服务。以院领导和审判业务骨干为主,成立服务高质量发展六个工作专班,全面摸排六大赋能企业名单、需求清单、服务工单。加强企业联络,在“一把手”联系7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发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主动加强与全市100 家领航企业、 200 家潜力企业的对口联系,提前介入提供“一企一策”法律支持。创新涉企法律联络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微信群”、设立法官联络员等方式,为企业提供“24小时法律急诊” 服务。
二是服务“产业赋能”,盘活存量资源。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工信、统计等部门,确定吊销、停业企业以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摸清土地、厂房、设备、人才等闲置要素情况。用足用活破产审判程序价值,通过解除查封冻结、变价交易、清算重整等措施,解除他项权利负担,加速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聚集,实现价值倍增效应。以生态思维探索融资、运营模式,探索运用庭外重组、和解、预重整、重整、整体性清算等方式,确保“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
三是服务“科教创新赋能”,保护知识产权。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依法适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临时禁令等司法保护措施,有效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完善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向全市纳税200强企业和30家新业态企业发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络单”,积极搭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四是服务“金融赋能”,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行为,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 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依法“破圈解链”,积极挽救陷入担保圈的优质企业。优化银企生态,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促进全市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五是服务“改革开放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营商环境指标,优化诉讼流程,提升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公证调解、 律师调解于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查控、网上保全、网上缴退费、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平台运用,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加强诉讼流程再造,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改革,着力打造立案窗口化、速裁团队化、分流科学化、类案专业化的“一站式建设”淄博模式。
六是服务“文化赋能”,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发挥齐法文化阵地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借助微博、微信、电视台、各大媒体报纸等新媒体矩阵,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好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七是服务“生态赋能”,加强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刑责治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矿毁坏生态建设及关停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环境审判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中管辖示范点,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主的损害救济制度,形成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修复一体的司法保护体系。构建环境综合治理格局,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的联系,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会商、环境污染司法建议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与环保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张玉杰刘海霞
出台专门实施方案,明确25项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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