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闯红灯成为文明行为绊脚石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新闻网/掌中淄博记者齐新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每个市民要遵守的最基本交通规则。就是这样最浅显的规则,却日益演化为“摆设”。闯红灯,已经成为我们这座城市文明创建的绊脚石。
“五一”小长假期间,记者就“闯红灯”这一涉及文明创建的细节,做了5天的实地调查统计。
调查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到淄博日报社的5公里路段9个路口(4个主干道路口:人民路重庆路路口、人民路世纪路路口、人民路北西五路路口、人民路柳泉路路口;5个次干道路口:祥和路人民路路口、瑞安路人民路路口、北西六路人民路路口、证券大厦人民路路口、西四路人民路路口)
调查时间:早晨8:00左右—9:00左右;中午11:50左右—12:40左右;晚上6:00—8:00。
记者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闯红灯现象在各个路口普遍存在,特别是美团、蜂鸟、肯德基等外卖快递摩托车及个别老年人电动三轮车不管是主干道路口还是次干道路口,“抢红灯”、“闯红灯”比比皆是。在5个次干道路口闯红灯率更是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用肆无忌惮来形容一点不过分。闯红灯除了行人外,涉及的车辆涵盖了各类摩托车、电动车(两轮、三轮)、共享单车、自行车,年龄段涵盖了青年、中年、老年,性别上,男、女都有。
采访中,绝大多数行人认为闯红灯是不对的,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受访者多以“路口又没有其他车辆通过,等红灯还得费时间,所以就过来了”的答复辩解。更多的则是“看到大家都闯红灯,所以就跟着一起过了”的辩解。还有部分闯红灯的市民认为,自己只要反应够快就不会被车撞到。
记者查询《道路交通安全法》得知:“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违反规定的,处以口头警告;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2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019年10月以来,张店区中心城区部分路口行人闯红灯自动曝光台开始运行,闯红灯的行人会被“刷脸”实时曝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的佩戴,反而让很多闯红灯的市民免于“脸面”曝光。国内部分城市针对“闯红灯”行为,实施了抄写交通法规,在路口义务站岗15分钟等处理措施。
文明城市创建“公共秩序”类别“交通秩序实地测评”项目中明确要求: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无乱穿马路、无翻越隔离栏。这一项目中,明确了过马路闯红灯将扣分,以暗访拍摄记录数据为准。
4月30日,淄博市文明委(扩大)会议暨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创建大会召开。会上强调,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提升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的战略之举,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必须瞄准重点难点问题打好突击战歼灭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要躬身入局、参与战斗。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决胜年,与以往相比,今年参评的城市数量空前,评选竞争异常激烈。
可以说,“闯红灯”这样的短板弱项,亟需完善补齐、迎头赶上,要坚决向这类“不文明”行为宣战,搬掉创城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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