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环境资源综合执法和公益诉讼制度落实难 淄博市首个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落成

淄博日报 2020-05-07 02:02 大字

□本报记者毕研华

通讯员王甜报道

本报讯4月27日,淄川区检察院、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在淄川区南部森林公园联合举行“淄川区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植树绿化活动,这是淄博市首个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近年来,森林树木被盗伐、滥伐现象屡禁不止,不爱护、不珍惜森林资源的现象依然严重。违法行为人对强制补林造林的行政处罚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植树造林责任,有的只是罚款了事,对补种树木的义务不予履行也无人督促落实,“责令补种树木”的行政决定成为普遍存在的执法难题、损害社会公益的一大顽疾。

为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让法律法规不打折扣地执行好,淄川区检察院与淄川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林业执法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集违法惩治、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公共利益保护等功能于一体,将从源头上解决执法难题与公益问题,推进环境资源综合执法和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为保护生态资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的建立标志着在今后处置毁林案件时,可以责成有盗伐林木、放火烧林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在该基地补栽补种,不仅让违法分子得到法律制裁,还能有效挽回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以及时修复,实现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目标,同时形成完善的配套制度和严格执行标准,实现补种的基地化、科学化、规范化,是生态恢复司法模式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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