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存侥幸获罪判刑后悔迟

山东法制报 2020-05-06 00:48 大字

“由于对枪支的痴迷,心存侥幸非法持有枪支,如今被判刑十分后悔。”被告人侯一辉在庭审上悔恨地说。近日,由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一辉非法持有枪支案依法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侯一辉拘役五个月。

侯一辉由于对枪支的热爱,多年以来非法持有带瞄准镜的“快排”气枪一支和气枪配件一宗不上缴,自认为不会被公安机关查获。2019年7月,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在侯一辉住处将气枪一支和气枪配件一宗查获。在侦查人员的见证下,被告人用从其家中查获的气枪配件组装成了另一支“快排”气枪。经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两支气枪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属于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非法枪支。

侯一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争取从轻处罚。3月13日,在律师见证和帮助下,侯一辉自愿签署了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从宽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一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从宽情节,判处其拘役五个月。侯一辉服从判决未上诉。陈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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