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3年内24.56万户家庭将告别“旧居”搬“新家”

淄博日报 2020-04-29 01:10 大字

□本报记者姜乾相通讯员夏俊强报道

本报讯4月27日,《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淄博市将用3年时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61个、5.55万户、853.8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1个、8.02万户、874.36万平方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292个、新建房屋10.99万户、1496.98万平方米。

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快推进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有效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打造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棚户区改造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采煤塌陷区。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功能不完善、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危(旧)房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3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城中村、城边村房屋以20年以上的为主。

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2005年12月底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范围、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

旧村改造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外的行政村(含建制镇驻地村)。

根据新出台的方案,列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

202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8个、1.66万户,251.9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4个、1.99万户、205.67万平方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97个、新建房屋3.8万户、555.07万平方米。

2021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53个、1.88万户、325.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8个、2.91万户、298.23万平方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101个、新建房屋3.82万户、467.13万平方米。

2022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0个、2.01万户、276.1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9个、3.12万户、370.45万平方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94个、新建房屋3.37万户、474.78万平方米。

各区县(功能区)政府,依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编制完善辖区内的改造计划;科学规划项目选址,改进配套设施布局。另外,全面落实国家、省对于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全力做好征收补偿,加快项目行政审批和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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