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
□本报记者王玮
通讯员王慧超报道
本报讯4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4月11日,在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慈善专项募捐活动中,淄博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款7268.81万元,支出6955.71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款678.11万元,支出物资折款622.21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580.53万元,接收捐赠物资63宗共计152万余件,物资折款405.75万元,已全部用于疫情防控。
面对大量的捐款、大批的物资,市慈善总会把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每一件物资放在所欲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提高使用效率做文章。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向,及时将资金拨付受赠人;非定向捐赠资金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省慈善总会归集,全部用于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控。
在物资管理方面,定向捐赠物资直接对接受赠人;非定向物资,按照指挥部的通知,全部用于淄博市疫情防控。对于当天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坚持当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共公示61期。
在保证捐赠物资质量安全方面,市慈善总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捐赠人提供企业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明、价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相关平台比对后,对于合法的企业、合格的产品,及时办理手续。通过严格的程序,市慈善总会接收的150多万件捐资物资全部达到要求,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在资金使用上,按照省市指挥部“捐赠资金每三天向省归集一次”的要求,每三天向市指挥部呈报报告,详细汇报捐款接收情况,需要向省归集资金的数量,并按要求第一时间拨付相关资金。捐赠人定向捐赠资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捐赠意向地慈善总会拨付资金。捐赠物资坚持不入库,直接交付受赠人。
在资金捐赠接收上,市慈善总会坚持做到账目、资金、发票、证书一一对应;财务账和公示稿,逐一对应;物资接收与发放情况一一对应。在非定向资金和物资执行上,市慈善总会根据指挥部的调拨通知要求,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向受赠人支付资金和交付物资;对于定向资金和物资,市慈善总会在向指挥部备案的同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拨付。严格的程序,保障了专项募捐活动的高质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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