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实习记者 白雪
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祭祀节日,人们通过扫墓的方式表达对逝去亲人的哀思。结合这一节点,近日周村区印发《周村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办法》。5月1日起,全面免除城乡居民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最高免除标准达1500元,让逝者身后事有了“着落”,为无助的逝者家属提供了便利和帮助。
早在2016年,周村区就已出台相关殡葬惠民政策,此次实施办法覆盖的免费对象范围更加全面,包括周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的被救助人员;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周村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驻部队现役军人及离退休干部;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等。
办法中强调,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的对象,不得实行土葬、不得使用大棺木下葬。丧事经办人可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区民政局进行核查并对费用进行免除,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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