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今日周村 2020-01-24 07:44 大字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守护好“周村蓝”,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请各镇(街道)组织、宣传好各自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区公安、应急、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所有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购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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