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 企业用地可享多项新优惠

大众日报 2019-12-25 12:09 大字

□记者 马景阳 刘磊 报道

本报淄博讯 “项目优化产业布局、轻烃改质等4套装置已建成,MCP联产等4套装置也正在顺利进行建设。项目能够如此顺利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全力支持。”12月20日,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学军告诉记者。

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MCP联产新型化工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临淄区凤凰镇,占地面积420亩,总投资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9亿元,项目引进的中国石科院MIP-CGP技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临淄区为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项目不仅开通了立项、审批服务绿色通道,还主动靠上、提前介入、对接相关技术问题,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助力项目顺利立项及实施,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土地问题一直是项目落地的最大困难之一,政府推出的‘多测合一’办法,不仅减少了我们办理手续时的费用支出,而且大大缩短了时间。对我们企业而言时间就是生命,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114亿元。”崔学军说起市、区自然资源系统支持企业发展的事情,赞不绝口。

政府购买服务“多测合一”是今年10月份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推出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一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市企业大会精神,积极推动淄博市高质量发展,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坚持有解思维,在充分征询有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难点”问题,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9条措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包括解决项目用地“两规”不衔接问题、减轻工业企业用地投资负担、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简化工业项目竣工验收登记手续、鼓励低效工业用地退出等,对淄博市各类企业的用地制订了多项优惠措施。

针对项目用地“两规”不衔接问题,《意见》指出,对于已取得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的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如位于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违反用途管制强制性内容的,经市或区(县)政府批准同意,可以先行办理供地手续,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为减轻工业企业用地投资负担,《意见》对工业、仓储类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申请的内容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先行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验线前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意见》还提出实行“图证分离”制度,对工业、仓储类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申请的内容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先行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在验线前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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