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周村区将开展电动车挂牌业务

今日周村 2019-11-29 07:46 大字

本报讯 近日,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确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

挂牌工作开始后,周村区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均可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将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届时,周村区将设置10处挂牌点为市民服务。

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融媒体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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