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并举 “人”“财”共建 淄博市临淄区大力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刘磊 宋以生 亓俊然
“新建改扩建及加固幼儿园75所,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10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一串串数字见证着淄博市临淄区学前教育扎实前行的步伐。
近年来,临淄区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和“民办”并举,教师队伍和经费投入“人”“财”共建,不断强化责任、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在扩增资源、健全机制、提升质量上持续下功夫,提升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把公办园建到群众家门口
“这个幼儿园建得太及时了,公办园条件好,收费还便宜,以后小区里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公办幼儿园了!”近日,家住临淄区淄江社区的居民望着正在建设中的淄江第二幼儿园高兴地说。
据了解,淄江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是临淄区今年启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之一。近年来,受城市化进程加快、棚户区改造等影响,临淄区新建居民小区数量和入住人口持续增加。根据临淄区出台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意见》,要求“凡新建居民小区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但在具体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由于部门权责不协调不充分、土地划拨到教育部门后项目落地难等瓶颈,严重制约了配套幼儿园建设进程。
“能不能上一所好的幼儿园,已经成为当下新建小区居民最关心的事情之一,面对群众的关切和建设中的难题,必须想办法创新机制、打通瓶颈,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临淄区副区长李玲表示。
为此,临淄区进一步建立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了教育部门在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中的权责,要求在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前,规划部门就配套幼儿园的详细规划、住建部门就建设条件意见书,必须书面征求教育部门意见,确保教育部门提前介入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行使配套幼儿园建设中规划、监督、验收的权责。同时,针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到教育部门后难以落地的问题,临淄区进一步完善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小区配套幼儿园从立项、手续办理、建设、装修、内配、绿化、移交等内容全部写入意见书,作为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要约内容,由开发商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及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
“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彻底打通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瓶颈,今明两年,全区计划启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11个,新增学位3510个,全区公办幼儿园占比将提高12个百分点。”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军表示。
除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今年临淄区还规划投资5000余万元,启动了皇城镇4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计划分别于明年初和暑期竣工投用,充分满足该镇学龄前儿童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让民办园更加公益普惠
“成为普惠性幼儿园以来,我们的收费虽然降低了,但享受到了政府更多的优惠政策,幼儿园发展质量更高了、底气更足了。”在今年临淄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学前教育活动中,该区响叮当幼儿园园长王志云介绍。
响叮当幼儿园的发展得益于该区实施的民办普惠幼儿园激励政策。为了引导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方向发展,2018年,临淄区修订下发了《临淄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将政府定价标准按照幼儿园类别进行核定,省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不超过800元,市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不超过700元,市一类及以下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不超过650元。2019年,临淄区又将普惠性幼儿园纳入生均公用经费范围,令其享受每生每年81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
王志云算了一笔账,作为普惠性幼儿园,每年能享受政府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10元/人,全园360余名孩子,每年就有近30万元,此外在教师发展、结对帮扶、课程建设等方面还能得到更多指导和支持……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促使越来越多的民办园加入到普惠性幼儿园行列。截至目前,临淄区累计认定普惠性幼儿园9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达87.6%。
同时,临淄区还对使用、规划和建设不到位的幼儿园开展了专项整治,坚持落实“一园一案”,各部门协调推进,预计2020年底将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届时,全区将新增普惠性幼儿学位1350个,普惠率提高7个百分点,进一步满足全面放开两孩政策产生的入园需求。
“在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常态监测机制,确保每一名在园儿童接受专业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该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伟表示。
为幼儿园和教师赋能
“过去有奖补资金和幼儿教育券,现在又和中小学一样有了生均经费,还给我们招聘公办教师,幼儿园和老师们的日子真是越来越好过了!”谈起今年以来的各项学前教育利好政策,稷下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宫萍话语中流露着喜悦。
宫萍所说的奖补资金和幼儿教育券,实际上是指临淄区早期建立的区域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机制。为给幼儿园健康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临淄区从2011年开始每年投入450万元,对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考核定补、创优定补、督导奖补。2018年底,临淄区又落实省市文件规定,将公办及民办普惠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810元,为此,区财政每年投入近1200万元,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实现了足额落实。同时,该区各镇(街道)实施幼儿教育券制度,每年总投入达360万元。
据宫萍介绍,稷下街道中心幼儿园目前共有在园幼儿80名,过去每年能领到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6万余元,以及镇街道发放的幼儿教育券4万元和扶持资金10万余元,今年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以后,在享受往年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幼儿园每年还能领到生均公用经费6万余元,让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有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
资金问题解决了,但教师“难招难留”的问题一直是令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忧心的事情。今年以来,临淄区积极探索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将实验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师生1:8的比例核定教师编制,共核定教师编制526名。今年已经分两批招聘在编幼儿教师62名,绝大部分将充实到农村幼儿园。
下一步,临淄区还将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探索统一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为农村幼儿教师在缴纳“五险”的基础上足额缴纳“一金”,并规定将生均公用经费的不低于5%用于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提升专业素养,让幼儿教师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学前教育是根的教育,是一个地区教育体系和人才资源的基础,今后,临淄区将更加突出学前教育的优先地位,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扩增普惠资源、完善管理体制,让老百姓享有放心满意、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李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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