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检察院:重拳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9月6日,淄川区检察院依法对聂某等24人涉黑案向淄川区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组织通过控制建陶、房地产、酒水经营等产业,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自2012年至2018年案发,在短短6年时间聚敛了6000余万元的财产。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淄川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抽调6名业务骨干专门办理该案,与公安专案组人员进行对接,提出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意见,引导侦查人员以起诉的标准取证,为案件顺利审查起诉奠定坚实基础。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将保护营商环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依法严惩黑社会和恶势力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保护费”、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行为,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实施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聚众阻扰工程施工、对企业采取封门堵路、敲诈勒索等犯罪,有力地保护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提前部署安排,着力保障涉黑涉恶案件顺利办理
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在全市两级院成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与公安机关提前协调沟通,在侦查阶段提前指派员额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承办员额检察官提前了解案情,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证据固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全面收集证据,着力保障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衔接顺畅。
加强内外联动,统一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
涉黑案件大多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为提高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涉黑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法院沟通,召开协调会,及时向法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确保对疑难复杂问题讨论与法院形成共识,对证据掌握问题形成一致标准,对案件性质全面准确把握,防止犯罪性质认定出现重大偏差,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及时处理。
发挥监督职能,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阶段,注重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等措施。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对查封、扣押的现金、轿车、存单等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将相关涉案财产及其清单随案移送,坚持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类审查逮捕案件24件73人,批准逮捕14件28人;受理涉黑涉恶类审查起诉案件25件288人,提起公诉17件18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7人,纠正漏捕2件2人。围绕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农商行案件办理等开展深度调研16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8份,高新区院撰写的“套路贷”案件调研报告被市人大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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