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专项整治食品包装袋
□本报记者路锦
通讯员任丽君报道
本报讯为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者使用非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行为,杜绝由非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引起的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专项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专项整治督查组,将对各区县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此次专项行动将以整治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小餐饮、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者使用非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盛装直接入口食品行为为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将通过发放告知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等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拒绝食品经营者提供的不规范服务行为。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督促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4806.1-2016相关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供货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保存每笔购物(进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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