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打出农村集市监管“组合拳”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在沣水镇范王大集率先推行“集长制”。农村大集是农村群众饮食消费的重要场所,也是问题食品的主要集散地。为了更好落实人大专项评议重点问题,淄博市积极推行“集长制”和基层市场监管志愿者服务。此举为推进农村大集走向专业化管理提供了新路径,以期打造农村大集监管的新样板。这也是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落实年”做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一项新举措。
“集长制”牵起大集监管“牛鼻子”
农村大集,方便农村消费者、承续传统乡村生活,如今也成了城里人“扫货”的好去处。然而农村集市商贩流动性强、整体消费水平偏低,给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土壤,成为监管的“热点”和“难点”。为了解决农村集市的监管难题,今年8月份以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性地推出农村大集“集长制”,即镇办、村居及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大集管委会,大集开办方建立有力的大集管理员队伍,强化开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发挥主体作用,改变以往“重收费、轻管理”的旧模式。通过集中采集业户基本信息,建立监管档案,使业户做到持证照上岗,守法依规经营,杜绝一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努力做到“有投诉、不出集”。同时,引入社会化监督机制,面向群众公示大集的管理架构和组成人员及相关制度和监督、投诉电话,欢迎群众监督。
9月16日是张店沣水镇范王大集,两块崭新的“集长制”公示牌悬挂在进出大集的通道旁。业户在已经硬化的固定场地内亮照经营,秩序井然,赶集群众在分类清晰的行市内进行交易,过去占路经营、乱摆乱放、垃圾堆积的难点在规范化管理之下已难寻踪迹。
据记者了解,范王大集是率先在张店区推行“集长制”的镇办大集。在“集长制”具体指导大集开办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反响后,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各个镇办全面推行农村大集“集长制”,共涉及房镇、湖田、南定、中埠、沣水、傅家六个镇办的近20个农村大集。目前,部分条件成熟的农村大集已初步建立起“集长制”架构,大集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此外,“集长制”还配合张店区出台的《张店区农村大集“集长制”工作规程》和《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农村集贸市场监管“精细化”管理规范》等文件,通过聚合监管职能,强化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人意识,固化标准、重点规范、聚焦自律,明确“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有效促进现有农村大集规范提升,打造农村大集监管的新样板。
农村集市“红马甲”监管“上线”
张店区积极推行农村大集“集长制”是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落实年”做到“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高度重视和珍惜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把人大专项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促进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集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除了抓住农村大集监管的“牛鼻子”的“集长制”外,市市场监管局农村集贸市场管理也引入了城里人熟悉的志愿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了第一批市场监督志愿者。
9月21日是张店大张大集和张店范王大集的集日。恰遇周末,赶集上店的群众较平常更多。一群身着“红马甲”、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志愿者出现在了两处农村大集上,引起不少人驻足“围观”。
原来是市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大专项评议重点问题和《淄博问政》反映市场监管存在问题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的第一批市场监督志愿者,目的是加强农村商品交易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记者了解到,这些志愿者都是关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热心社会公益,热爱维护市场秩序,愿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农村商品交易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热心人和社区、村居工作者。作为可调动的社会力量,基层市场监管志愿者服务将为农村集贸市场的社会共治,维护良好的农村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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