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开展全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评估
为做好全市医疗保险特药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参保人,日前,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的公告》,将对全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评估。
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提出申请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自愿承担医保特药零售服务药店,可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淄博市医疗保险定点特药零售药店申请表》、股权股份权属证明材料及零售药店权属证明材料等,详细可参见“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重要通知”。
评估工作由市医保中心委托第三方对提供医保特药零售服务的药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为淄博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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