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1名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被通报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樊舒瑜)17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因骗提住房公积金,淄博31名职工被通报。
为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对于邮寄《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全部骗提住房公积金的31名职工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告期限自2019年9月17日至9月26日,请在公告期内退回全部资金。对逾期仍不退回全部资金的,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淄博)”,实施联合惩戒。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享有陈述、申辩权,可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同时实施联合惩戒后的一切后果由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自行承担。
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可详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zfgjj.zib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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