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交警推出“法官工作室入驻交警队”模式

山东法制报 2019-09-03 15:39 大字

今年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博山大队创新推出“法官工作室入驻交警队” 工作模式,警察+法官共同打造交通事故联动调处、快速化解的工作新机制,构建起集“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前调解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于一体的多元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制,打通了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实现“零发生”。

力合:快捷处理交通事故让群众“一站办”

针对交通事故处理特点,博山交警大队经过深入调研、反复会商论证,协调博山区法院,于今年1月份按照“标准法庭”的建设规范,在大队事故处理科设立了专门负责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于杨法官工作室”,区法院年轻骨干法官于杨带领6名工作人员长期入驻。“合署办公”让群众进入事故处理科这“一扇门”,就能享受事故认定、矛盾调解、案件受理审判、保险理赔等多项服务和裁判,畅通了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同时也让群众在事故处理的“开端”能够得到“终端”的司法服务,使一些不必要进入诉讼的轻微交通事故案件可以自行和解,节约了警力和司法资源。博山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区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快速解决交通事故诉讼纠纷。新的工作模式抓住了事故矛盾纠纷的“病根”,实现了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源头化解”转变、警力资源由“疲于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群众处理交通事故从“多头跑”到“一站办”,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目前,淄博市公安局已在4 个区县事故处理科建立交通事故法庭,并逐步开展工作。

事合:多元调解矛盾纠纷让群众“说了算”

在工作室设立立案保全窗口、调解室、科技法庭,对诉前保全、立案缴费、调解开庭、赔偿款项过付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各环节的工作实行全流程、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在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后,可以第一时间在同一办公场所进行诉前保全,引入保险公司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当场进行登记立案,案件调解或判决后,直接在工作室领取文书、申请执行、过付赔偿款项,尤其是争议不大、进展顺利的,可以当天一并办理。交警大队加强与法院、保险公司、仲裁机构的衔接配合,建立了交警部门调解——法官工作室调解——法官工作室审理判决的解纷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愿自主选择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简便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有序处理。同时,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行要素式审判,制定案件要素表,突出审理重点,提高庭审的针对性和效率。 自工作室成立以来,案件办结量、过付赔偿款项均同比提升 30% 、38% 。

心合:1+1>2效应让群众满意度100%

交警队+“法官工作室”推进了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实现了工作模式的转变突破,凸显了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于杨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了选择案件调解处理的多种方式,并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使当事人由原来的不理解、 不明白进而支持配合工作。大队还在事故处理大厅滚动播放典型庭审案例,合理引导群众心理预期,促进案件尽快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点。对部分疑难案件,大队还主动邀请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共同把握尺度、统一政策,共同商讨案件处置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于杨法官工作室”的成立实现了法官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及时介入、快速裁决,改变了以往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率低、诉讼周期长的弊端,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案件的结案办案效率,特别是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对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等不满纠缠甚至上访问题的发生,让民警得以从繁琐的调解事务、法律解释等工作中解脱出来,减轻了事故办案民警的压力,让民警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调查取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上,有效提升了民警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自今年一月份“于杨法官工作室”运行以来,博山交警大队趟出了一条方便群众办理、高效化解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径,充分彰显便民、为民的核心理念。自挂牌运行以来,共受理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421 起,办理财产保全116 件,诉前调解解决纠纷 220件,过付资金 2320.72 万元。【胡云雷翟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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